交通事故中受害方的医疗费用应该谁来出?

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医疗费应由赔偿义务人出。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医疗费需根据医疗凭证确定,赔偿义务人有异议需举证。不及时处理,受害方可能面临治疗延误、经济负担加重等严重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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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医疗费由赔偿义务人出。具体操作:1.紧急医疗费可要求赔偿义务人预先支付;2.收集医疗费凭证,如医药费、住院费收据等;3.结合病历、诊断证明确定医疗费;4.赔偿义务人对治疗有异议,需其承担举证责任;5.协商不成,可提起诉讼,依据法律判决来确定医疗费承担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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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交通事故医疗费问题,常见方式有协商、诉讼。协商不成时,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,以确保受害方权益得到保障。根据具体情况,选择最适合的处理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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